桃園縣政府新聞稿

為保存桃園縣特有的埤塘文化,城鄉發展局長葉秀榮昨天在主管會報中針對桃園埤圳新生整體發展計畫提出專案報告,報告中指出當前面對的課題包括埤塘正快速消失、水域污染與移用嚴重、水利建設僵化水泥化、非都市土地之私有蜱塘無法可管等困境。桃園縣長朱立倫指示相關單位,應明定五年內的發展計晝,以確定埤塘究竟要發揮哪些功能。

葉秀榮指出,依據九十二年桃園縣航空影像圖建置的CIS資料統計,桃園縣的埤塘數量總計有三千三百四十五口,水域面積共兩千七百零九公頃,其中有五百九十五口埤塘是屬於桃園水利會及石門水利會管轄,其餘兩千七百五十一口為私人所有,在埤塘規模方面,大於零點三公頃之埤塘共有一千一百三十一口、大於零點五公頃之埤塘共有八百一十七口。

葉秀榮表示,在埤塘整體政策方面,包括管制埤塘數量及面積不再減少(等值的生態補償)、推動『埤圳新生示範區』整體發展與建設、建立埤圳土地變更及開發審議機制、補助埤圳生態工法之運用與建設、放寬並鬆綁埤糖水域的利用限制、鼓勵民間及地方參與經營管理與維護等六點;在必要手段方面,則應加強橫向整合,讓各局室整合,推動埤圳保存與新生,並應儘速建立制度及法源,兼顧管制及開發。

葉秀榮並強調,在皆段成果方面,目前已完成埤圳保存及新生再利用自治條例的草案,預計今年底前完成立法程序,並公告之,另外也建置埤圳資料庫內容及網站,該系統內容與功能分成五大部分,分別為權限管控、定位查詢、埤圳資料查詢、埤圳資料管理、圖資管理及出圖報表等、並推動埤圳新生工程示範點整體發展計畫。

朱立倫聽取報告後表示,埤塘是桃園縣的重要資產,但隨著人口的增加及環境的改變,埤塘也逐漸受到衝擊,因此埤塘是將來發展的重心,而需要作整體的思考,有關埤塘自治條例的訂定,請城鄉發展局邀專家學者、各相關局室、農田水利會、地主進行溝通,並預先做五年內的計盡,以確定啤塘究竟要發揮到哪些功能,希望能有效的將埤塘文化保存下來。

94年2月16日